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,努力营造广大教师互相学习、取长补短、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现决定实施教师互相听课制度。规定如下:
1、听课对象:
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。每位教师都有听其他教师授课和接受其他教师听课的权利义务。
2、听课时间:每学年随时选择时间听课,或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。
3、听课次数:
讲师及讲师以下职称教师,每学年相互听课至少4次(每次至少一节课);教研室主任应掌握本教研室教师授课情况,每学年听课4次;部门领导需全面了解本部门理论课教学情况,定期进行检查性听课,每人每学年不少于4次。
4、听课方法:
选择授课教师的相关课程,随堂听课,填写听课记录表,并对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、教学特色等进行评价。和反馈,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。进行评议,交所在教研室统一管理。
5、管理监督:
教研室主任应督促本教研室教师落实听课制度,并负责向任课教师反馈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,对听课情况及评议结果做好记录汇总归档。
6、奖惩措施:教师应认真完成听课任务。鼓励教师互相听课。教师未按期完成听课的,年终绩效将予酌情扣减。
蚌埠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6年12月23日